7月3日下午,为表彰南湖学院胡一州同学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我系在东院2号教学楼2405教室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议由系团总支书记沈浙主持,南湖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宇虹、学工部副部长毛伟、保卫处副处长谭良机、经管系党总支书记齐亮菲出席,18国贸一班全体学生以及民兵连相关人员与会。
7月2日中午,东院2号宿舍楼102室因电动车违规充电而导致电线短路失火。由于房间易燃物较多,险情迅速扩散,危急时刻,学校民兵连队员胡一州(南湖学院经管系18级学生)、李根(南湖学院外贸系18级学生)冒着浓烟利用楼道灭火器冲进房间内灭火,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会上,沈浙介绍了胡一州同学在校的基本情况。谭良机宣读对胡一州同学的表彰决定:为表彰胡一州同学在危险面前,沉着冷静,见义勇为的精神,对胡一州同学颁发证书及奖励1000元,并号召全校学生要向他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创建,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毛伟为胡一州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李宇虹做表彰讲话,他高度肯定和赞扬了胡一州同学见义勇为的行为,并表示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学习的榜样。他指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2020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但也涌现出了许多90后、00后的优秀青年,正因为他们的付出与努力,我们才能度过这次难关。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也应该肩负起我们的使命与责任,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将见义勇为精神融入到生活行为习惯中,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和积极倡导者,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
陈嘉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