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落实实践教学工作,调动学生参与实习实训活动的积极性,表彰在校期间实习实训表现突出的学生,塑造先进典型,现将评选2016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办法: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发[2013]23号)文件执行。
2.评选对象: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名额限制:不超过2016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各系指派专人负责优秀实习生评审工作,于5月20日前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一份,加盖所在系行政公章后交教务办,学院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证书。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