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高质量完成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学院研究制订了《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请按照要求做好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要求
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总结2016版(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实施经验,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专业所在系应高度重视,成立由系主任牵头,专业负责人、方案制定人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导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深入学习。各系应根据专业属性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研究专业标准及其内涵,客观分析现行培养方案和课程质量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三)广泛调研。相关系部应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充分调动教研室、学科团队、合作企业、校友等资源,深入调研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确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整理过程档案,为专业建设做好材料支撑。
(四)充分论证。各系应组织专业教师对培养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并且至少聘请3位以上校内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评估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对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标准达成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三、工作进程
(一)2019年9月16日—2020年2月28日:各专业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系部论证和至少3位校内外专家的评审并完成形式化审查后,2月28日前提交教务办。
(二)2020年3月2日-3月13日:教务办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3月13日教务办向各系反馈修改意见。
(三)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7日:各系根据评审反馈意见修改专业培养方案,修改完成后,须经所在系教学委员会充分论证,并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与《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学院审查表》、《湖南理工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审定表》一起提交教务办。
(四)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24日前:教务办报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4月24日前后发布实施。
四、材料要求
(一)各专业于2020年2月28日前提交:
1. 加盖系公章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一式二份;
2.《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指导性意见》附件6)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3.专家签名并加盖系里公章的《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校外专家意见表》(《指导性意见》附件7)每位专家1份;
(二)各专业于2020年3月27日前提交:
1. 加盖系公章的专业培养方案正式稿一式二份;
2.《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学系部审查表》(《指导性意见》附件8)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审定表》(《指导性意见》附件9)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以上各项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7616511@qq.com,文件以专业名称命名。
教务办联系人:李琳桂,1号教学楼1211室,电话:0730-8337682。
附件: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南湖学院教务办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