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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1]  来源:

 

院教字[2018]58

教学系: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发[2017]22号)、《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的规定(2018修订稿)》(院政发[2018]34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和自主选择专业的愿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允许部分学生进校后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专业调整。现就做好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原则

(一)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遵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办负责组织、终审和报批;学生现所在系负责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导,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提供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等;转入专业所在系负责确定接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新专业教育、组织考核、审核学生转入资格条件,负责学生进入新专业后的学习指导及管理。

(二)转入转出专业实行双向选择,各专业所在系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业转出审批和专业转入录取;

(三)转专业审批仅限于专业大类之内,文科与理科(不含文理兼招)之间不得转专业;转专业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各系可以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对已突破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接收学生转入比例上作适当控制,可通过考核或审核条件排序确定。

(四)学生转专业自愿书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的规定(2018修订稿)》(院政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分两个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事项

本学期

下学期

1

2018年12

学院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7

2019年6月4日

-2019年6月10

学生将转专业书面申请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

3

2018年12月21日前

2019年6月14日前

学生现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将本系转出的学生汇总表交教务处;同时将是否同意转出意见录入教务系统

4

2018年12月27日前

2019年6月21日前

教务办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将申请表送拟转入系部教学秘书

5

2019年1月10日前

2019年6月29日前

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转入审核意见录入教务系统

6

2019年3月14日前

2019年9月12日前

学院审批、公示、发布转专业批复;学院学籍管理员将学院转专业意见录入教务系统和学信网。

、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赵小明

 员:李            李宏达

(二)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2018级学生应根据学院时间安排及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样表见附件1,教务办网页下载),交所在系部。转专业申请仅限一次,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慎重考虑,可先到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旁听,看自己是否适合能够适应新专业的学习。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经所在系批准同意转出的学生,由转出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电子及纸质版交教务办,经教务办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

2、教务办组织复审后集中报主管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转专业批复,相关学生到新专业所在系部办理报到手续。

、说明

(一)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处的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工作进程公开透明;

(二)2018级学生转专业总计划不可突破,本学期专业转入或转出计划已完成的专业,下学期不接受超计划转专业申请。

(三)各系应严格按本通知时间安排审核学生的转入转出材料,无特殊情况不接受逾期报批。

(四)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EXCEL表格式)

南湖学院教务办

20181211


上一条:关于公布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业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文件通知]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2018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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