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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19]23号关于评选2019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时间:[2019-06-21]  来源:

   

 院教字[2019] 23

关于评选2019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各系:

为落实实践教学工作,调动学生参与实习实训活动的积极性,表彰在校期间实习实训表现突出的学生,塑造先进典型,现将评选2019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办法: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院政发[2018]11号)文件执行。

2.评选对象:2019届毕业生。

3.名额限制:不超过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各系指派专人负责优秀实习生评审工作,于5月15日前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一份,加盖所在系行政公章后交教务办,学院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证书。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9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

                              2019422

附件:

 南湖学院2019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公章)

填报时间

2019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实习单位

实习性质

注:本科毕业生优秀实习生评选注重在校期间的各种实习综合表现。“实习单位”填写较重要的一次实习,“实习性质”指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相关实习实训等。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院教字(2019)16号关于评选2018年度课堂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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